新京澳门葡萄城分团委关于《学生干部认定表》的说明 |
|
( 2014-4-9 22:50:54 ) 浏览量:166 | 发 布 者:分团委 |
院分团委、学生会、生物学社、理财协会:
为了对新京澳门葡萄城直属学生组织和学生团体的学生干部上一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定,生科院分团委特制定《新京澳门葡萄城学生干部认定表》,说明如下:
1、填表程序:
1)由分团委组织部制定表格,发到各学生组织和学生团体。申请人从现任学生组织和学生团体负责人手中领取加分表,填好后交学生组织和学生团体负责人处。由学生组织和学生团体组成评定小组,根据申请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贡献综合评定,给出评定分。评定分满分为100分。
2)学生组织和学生团体主要负责人(现任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理财协会会长、生物学社社长)收齐表格后签字盖章,与申请人的打分表一并统一交至分团委组织部部长处。由组织部对其进行审核,签字。组织部审核完毕后交至分团委书记处,由分团委签字盖章后方生效。
2、学生组织和学生团体必须严格控制申报的程序,核实申请加分同学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如实给出评定分。
3、各学生组织和学生团体干部职务对应分为五级
注:
1.综合评定分是该同学在所在团体整体表现的评价,最高分为100分,由所在团体根据该同学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贡献综合评定。
2.学生干部社会工作表现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其工作范围内的作品、活动、成果获得省市级以上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的,请各学生团体酌情予以加分考虑。
|